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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25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统一笔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现将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予以公示(附件1)。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 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另请总分接近公示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关注网站次轮公示内容)。
现将复审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7月12日(周二)上午8:00至下午6:00。
二、地点:安庆市开发区回祥路136号,教育中心二楼会议室(菱北中心小学内,联系电话:0556-5224749)。
三、注意事项:
请资格复查人员自己下载并填好《资格复审表》带到复审现场(http://jszp.ahzsks.cn),其他具体材料见附件2。
经开区教育中心
2016年7月8日
附件1、安庆经开区2016年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对象名单:/UploadFiles/2016/7/201607081724307886.rar
附件2、安庆经开区2016年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
附件2:
安庆经开区2016年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 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 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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