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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
请公示无异议的考察合格拟聘人员于2018年8月27日-28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颍泉区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办理调档手续(颍泉区柳荫路政务服务中心11楼)。
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8年8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颍泉区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进行资格复审(颍泉区柳荫路政务服务中心11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附件:1.1.2018年度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名单
2.1.2018年度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558-2617231(颍泉区人社局)
颍泉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