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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化工学校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6-07-21 09:29     作者:立知教育     点击:9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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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U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或说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1、3000094专业(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2小时)按指定教材封闭式备课后授课方式;
    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技能,操作时间为100分钟。
    2、3000095、3000096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说课+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说课时间每人10分钟,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1小时)按指定教材封闭式备课,然后进行说课;
    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技能,操作时间为100分钟。
    3、考生当场抽签决定专业测试顺序和试讲、技能操作内容。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对于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3000094专业测试成绩=试讲成绩×0.6+技能操作成绩×0.4,3000095、3000096专业测试成绩=说课成绩×0.4+技能操作成绩×0.6)。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8月1日进行。考生请于当日上午8时前到安徽化工学校(安庆市北郊蜡烛山,乘市内公交4路车到化校站下)教务处办公室(办公楼四楼西)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学校教学实验楼或实训场地。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考官组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化工学校网站(www.ahhuaxiao.cn/)和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网站上公布。
    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
    上述专业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安徽省教育厅及我校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试讲(说课)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www.ahhuaxiao.cn/)和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网站公示一周。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省教育厅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化工学校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56-5348499(安徽化工学校纪委书记办公室)
    0556-5348512(安徽化工学校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62816949 (安徽省教育纪工委)
    附件:安徽化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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