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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遴选
霍邱县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室专职教研员5名公告
时间:2025-07-11 19:39     作者:立知教育     点击: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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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研机构队伍建设,发挥教科研工作职能,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编委研究批准,从我县公办学校公开选聘5名优秀教师充实到教研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党管人才,公开选调,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聘岗位

中学地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学、中学语文、中小学英语教研员各一名,共五名。选聘计划(岗位)及本次选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

三、选聘对象

县内符合规定要求的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精神和奉献意识,自觉为提高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6.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岗位条件

1.资格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一级以上职称,具备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从事普通高中阶段本专业教学经历。

2.专业条件

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2)获教研部门组织开展的学科教学类现场比赛(指学科优质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验教学说课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进行现场教学的比赛)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县级一等奖或获“一师一优课”部级优课;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汇演汇展活动,获国家级奖或省级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4)获县级以上“教坛新星”称号或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知网或万方或维普可查)或所撰写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评选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6)主持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或电化教育或课程改革实验课题研究并结题。

(三)其他事项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2.师德师风有不良反映的人员;

3.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人员;

4.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流程

按照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应聘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5年7月17日8时至7月19日17时30分(正常工作时间内),到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材料

(1)《霍邱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室专职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盖章)及《霍邱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室专职教研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2);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高中教学经历证明等;

(3)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成果(结题支撑材料)、发表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查询截图)等。

(2)、(3)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霍邱教育专题网予以公示。

4.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内容包括:相应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20分)、教材教法(20分)、普通高中学段的专业知识(6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报考人员于7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一岗位内取前5名为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5人的,全部进入),第5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向面试考务组提供专业发展评价材料(按序列出清单并提供原始材料),包括(可不全,可不限)以下:

教学类表彰证书。教学类表彰指拔尖人才、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通过教学业绩和教科研能力评选而获得的表彰。

现场教学类比赛获奖证书。现场教学类比赛指学科优质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验教学说课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到比赛现场进行教学的比赛。

国、省、市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教学成果奖是指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每4年评审一次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电化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立项通知、课题申报表、研究小组名单、结题证书、主要成果等材料。

发表本学科论文。发表本学科论文是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具有刊号CN、ISSN)上发表且被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收录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提供论文的知网或万方或维普查询截图、期刊原件。

论文获奖证书。论文获奖证书指论文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证书。

其他能体现本人教科研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

面试分为四部分,满分100分,包括:教学设计(普通高中)(20分),无生上课(45分),评课(20分),专业发展评价(15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面试工作开展前,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相关公告。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成绩合成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依据选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试卷中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课程标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7.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的表现。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8.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局按选聘教师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9.公示、试用期考核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经研究同意后,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oqiu.gov.cn/)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编制纳入霍邱县教育局教研室管理;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所空缺额不再递补。

六、选聘工作纪律

1.本次选聘有关规定和考试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霍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oqiu.gov.cn/)查询。

2.选聘专职教研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凡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档案等资料者,其成绩作废,取消其选聘教研员资格。

3.在选聘专职教研员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者,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霍邱县教育局、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次选聘考试中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咨询电话:0564-6080157(县教育局)、0564-6014189(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564-6080754(县教育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霍邱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室专职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x

2.霍邱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室专职教研员推荐汇总表.xlsx

霍邱县教育局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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